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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's a controversy.

做完所有的訪問, 回到辦公室, 腦袋中滿滿的各種觀點......

沒錯, 商業利益不能凌駕在公平正義之上, 可是公平正義又是誰定的? 是五大唱片公司? 是歌手? 還是消費者?

台灣的音樂產業衰退是事實, 可是音樂品質每況愈下也是事實. 難道我們能為了維護唱片公司的利益, 來綁架消費者嗎? 或者, 消費者能用網路自由的藉口來為所欲為嗎?

everyone has an answer, but no one has a solution.

身為記者, 我要找出脈絡, 訂出主軸, 在文章中傳達出未來可能的解決方法. 這是工作.

身為愛樂人, 每天早上都要聽著Bach上下班, 我更希望那些大人們, 可以多花點時間想想未來,  而不是把精神花在法律條文的遊戲上.

"徒法不足以自行"; 不論是實體世界還是網路世界, 來往的個體都還是人, 雖然行為模式會變, 但還是人的行為.

我們其實不需要另一套網路世界的遊戲規則(現在這一套已經很夠用了), 我們只是還不夠了解網路, 正如我們不夠了解自己


迥異於兩個月前ezPeer案宣判的失敗,國際唱片業交流協會(IFPI)在這次控告飛行網(Kuro)的案子中可說是大獲全勝。除了獲得勝訴判決外,這是第一次網路侵犯著作權以刑法定罪,更是首次有個人使用者被判刑。

一方面,IFPI感謝「遲來的正義」,讚揚此次判決符合國際趨勢;另一方面,Kuro抗議司法不公,認為法院罔顧消費者權益,誓言上訴到底。

網路音樂終於有法可管

政大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所長劉江彬,相當肯定這次的判決結果。他認為,在台灣現行的法律中,並沒有像美國一樣關於輔助侵權的條文來規範P2P(peer to peer,網路點對點傳輸技術,如Kuro、ezPeer)業者;然而,如果只依據嚴格的法律條文行事,「智慧財產權的制度就被破壞了。」

實際上,雖然Kuro一再宣稱P2P是中性的網路技術,但透過Kuro網路平台交換的檔案,大部份都是未經授權的音樂,已經嚴重侵害到唱片業者的權益。

根據資策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以及IFPI提供的資料,台灣地區的唱片銷售數量,從一九九七年的四千七百萬張銳減至二○○四年的一千五百萬張;銷售金額更是一路下挫,十年內共減少了約台幣八十億元。同時,盜版 的數字卻直線上升,直到四年前才下降。(見表一、表二)下降的原因,IFPI認為,正是因為盜版轉向網路化。

線上音樂是必然趨勢


因此,提到P2P業者,新力博德曼(SONY BMG)的台灣區董事長崔震東的態度一點都不客氣。他舉了一個中國的傳統習俗當作例子。「當鋪不可以收贓物,這個是大家都知道的事。」崔震東相當氣憤,「既然你開放一個交換平台,就要確保上面流通的東西是合法的,不然你就不要開!」

在勝訴與敗訴的紛紛擾擾之外,鮮少有人注意到,Kuro的會員人數,據估計已超過四十萬人。近年來,很少有唱片銷售量能達到這個數字的一半。

從小家裡就是經營唱片行,飛行網總經理陳國雄認為,從最早的黑膠唱片演進到線上音樂,都是新興的科技取代舊有的;而且「網路交易模式本來就不一樣。」

以當前最成功的線上音樂商店iTunes為例,消費者的購買以單首歌曲而非一張唱片為單位,選擇的自由度大為增加。崔震東也承認,線上音樂已經不可抵擋。他預測,未來音樂產業將產生不小的變化,「以後唱片公司不用湊滿十首歌才要發片,可以專心把一兩首歌做好就推出去。」

「『老鼠愛大米』就是這樣紅起來的,」崔震東強調。

街上熙來攘往的人群中,有一大半都戴著耳機,脖子上掛著MP3播放器。台灣的音樂市場其實很大,只是買正版唱片的人愈來愈少。

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產業分析師黃怡音認為,台灣消費者對於守法的觀念不強,使得合法的線上音樂市場遲遲無法順利發展。因此,IFPI祕書長李瑞斌一直呼籲消費者,「覺得唱片貴可以不買,可是不可以偷!」

價格是另一個重要因素。熟稔世界各國智財權發展的劉江彬就認為,如果以各國的人均GDP來衡量,未來線上音樂的單曲價格有很大的下降空間。崔震東則估計,除去實體唱片的製造包裝成本,售價可以降低一○%到三○%不等。

即將喪失的優勢


「台灣的優勢產業已經不多了,」雖然判決有了好的結果,以文化人自許的崔震東仍然相當憂心,「流行文化現在只剩國語音樂,而且這個優勢即將喪失。」

培育出鄧麗君、周華健、周杰倫、張惠妹、王力宏等優秀歌手的台灣,一直都是華語流行音樂中心,現在卻被面臨市場萎縮、公司整併的窘境。未來,台灣的音樂產業是否能重振雄風,除了寄望線上音樂之外,其實更需要消費者的支持,讓音樂產業早日步上正軌。

[10/12 update]剛剛才發現頁數打錯了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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