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何時迷上這冷酷的甜膩呢?

吃冰,如果吃的是甜筒,其實還挺麻煩的。它不像整盒的冰淇淋,可以抱著坐在電視機前面邊嗑邊傻笑,也不像整隻的冰棒,一撕開外包裝就可以從頭吃到只剩一根棍子。

它就是非得要你守著。

光拆開包裝,就是個複雜的工事。如果那層紙沒撕好,繞了一圈,可能還是停在原點。如果發起狠來整個拆開,手上一定會沾滿擦不乾淨的醬料。

即使小心翼翼拆開包裝了,也只是剛開始。外面包裹著厚脆的餅乾,裡頭究竟裝了甚麼餡,還是得吃了才曉得。而且,裡頭的冰淇淋,融化速度永遠比預期得快,最後,手上還是沾滿擦不乾淨的醬料。

拆禮物般的過程,恐怕也是它迷人的地方。

甜筒的量通常不大,狼吞虎嚥吃完,一點感覺都沒有,所以得要慢慢地,一小口一小口地享受。

內餡,說穿了,也不過是一般的冰淇淋,花樣甚至比不上一般冰棒。但巧克力入口時的滑順,實在很難讓人抵擋。

最後,久放冰櫃的冷酷,讓我們忘了巧克力其實來自奔放的熱帶。得要靠含在口中的溫暖,喚起藏在冰凍之下,細微分子裡的火熱。

就這樣,淪陷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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